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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积金公积金转移或提取问题:状态:外省城镇户口,北京离职,离职不满

2017-06-29 17:37

问:状态:外省城镇户口,北京离职,离职不满一个月,贵阳入职,已在贵阳缴存公积金一月,在北京属于中关村管理部,未办 理社保转移。问题:1、公积金能否转移到贵阳?需要怎么办 理?2、不转移社保,能否全额提取公积金?3、次情况如何全额提取公积金?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4、如果办 理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》,北京中心能否开具《异地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》(需要中心盖公章),具体流程请介绍一下。谢谢解答~ 

答:您好,在异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。职工需要提供:调入单位接收证明、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、转入银行账号、**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申请办 理,经单位住房公积金**管理部审核后办 理转移。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提取条件,具体条件如下:(一)**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(四)出境定居的; (五)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 (六)支付房租的; (七)生活困难,正在领取城镇*低生活保障金的; (八)遇到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; (九)进城务工人员,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; (十)在职期间判处死刑、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; (十一)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 (十二)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。所属管理部可以开具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