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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积金贷款还清提取公积金:我把名下的房子卖了,贷款也还清了,但是

2017-06-29 17:37

问:我把名下的房子卖了,贷款也还清了,但是没有达到我的提取上限,为什么不能再提取公积金了?那这种情况我怎么样才能再次提取呢?没有打算买房计划! 

答:您好,因房屋已出售不存在房屋**行为,不允许继续办 理提取。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提取条件,具体条件如下:(一)**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(四)出境定居的; (五)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 (六)支付房租的; (七)生活困难,正在领取城镇*低生活保障金的; (八)遇到突发事件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; (九)进城务工人员,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; (十)在职期间判处死刑、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; (十一)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 (十二)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。